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有哪些
一、施工合同的風險都有哪些
1、技術與環境方面的風險。
①地質地基條件。一般工程發包人提供一定的地基條件,往往這些條件與實際情況出入很大,施工時會引起超挖、超填,處理特殊地質情況如流沙,或遇到其他障礙物和文物都會增加工作量和拖長工期。
②水文氣象條件。主要表現在異常天氣出現,如風暴、特大暴雨、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現象,都會造成工期拖延和損失。
③施工準備。由于工程發包人提供的施工現場有隱患或通水通電和交通等準備不足,帶來承包人不能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給工程開工后造成后遺癥。
④設計變更或圖紙供應不及時。設計變更會影響承包人的施工安排,從而帶來一系列問題。設計圖紙供應不及時,會導致施工進度延誤,造成承包人窩工。
⑤技術規范。特別是標準技術規范以外的特殊工藝,往往由于發包人要求不合理或過于苛刻,而事先沒有這方面的約定。
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法選擇,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設備選擇,勞動力安排,施工組織設計的缺陷和漏洞,都對工程造價和工期有著極大影響。
⑦施工技術水平。由于承包人承攬了與自己技術能力不太適應的工程項目,不能及時解決所遇到各類技術問題,或者是施工機械某些不配套或維修條件差等。
2、經濟方面的風險。
①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是投標的主要依據,特別是投標者須知、設計圖紙、工程質量要求、合同條款以及工程量清單都潛在著經濟風險,必須仔細分析研究。
②要素市場價格、材料設備供應。要素市場包括勞動力市場、材料市場、設備市場,這些市場價格變化直接影響著工程承包價格。材料設備供應風險主要表現發包人供應的材料或設備質量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
③國家政策調整。主要是國家對工資、稅種、稅率調整。
3、合同簽訂和履行方面風險。
①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細致、不嚴密,致使合同存在比較嚴重的漏洞,或者合同存在著單方面的約束性,過于苛刻的責權利不平衡、不平等條款。
②合同內沒有或者不完善的風險轉移的擔保、索賠、保險等相應條款。
③合同內缺少因第三方影響造成工期延誤或經濟損失的條款。
④發包人資信因素。發包人履約能力差,由于發包人經濟情況變化,無力支付工程款,或者發包人信譽差,不誠實,有意拖欠工程款。
⑤分包。由于選擇分包商不當,分包合同有漏洞,條款出現差錯、矛盾等,會遇到分包商違約,不能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分包工程,致使影響整個工程進度或發生經濟損失。特別是發包人指定的分包商。
⑥合同履行過程中。
一是由于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時解決問題或付款,或者發出錯誤指令。
二是施工企業的項目管理人員對項目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安排指揮錯誤和過失,導致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
4、缺乏法律知識、違反或規避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風險。
一是由于對施工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不了解,對相關規定執行不力,如對工程變更和時效等相關法律規定不熟悉,會產生不利的法律后果或嚴重的經濟損失。二是違反或規避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導致追究法律責任,承擔法律后果。如有的業主由于缺少資金或根本沒有建設和開發資金,特別像有的房開公司沒有資金就打空手道,打施工企業的主意,在未中標和簽訂施工合同前,要求施工企業借資墊資,往往出現陰陽合同、抽斗協議等,有的施工企業或項目經理為急于承接工程就提前投入大量資金,有的提前進場施工,這種情況,一旦發生糾紛往往因違反法律規定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支持和保護,帶給施工企業很大的風險。
以上列舉只是存在風險的主要方面,沒有涉及的風險因素,隨時隨地可能發生,因此,了解和掌握施工合同的風險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了解施工合同潛在和可能發生的風險,才能心中有數,做事有底,遇事不慌,才能更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風險。